钦北区龙滩风电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结果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规定,我公司组织验收工作组开展钦北区龙滩风电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组检查,项目已整体落实了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条件,验收组同意该工程通过竣工环保验收。现将该项目验收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5月20日)。公示期间,若对验收结果有异议,请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广西钦州国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反馈。
联系人:雷声 联系电话:18607775215
附件:1.钦北区龙滩风电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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